房子在贈予給子孫時,是用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來課徵贈予稅。有錢人要直接送小孩一億台幣,得累進稅率到50%算出要繳4123萬給國稅局,但是以最近在計算的案件中,一億多台幣的豪宅,其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不過3000萬而已,累進稅率到34%算出要繳801萬給國稅局,省掉3322萬的稅金。
因此,這類客人除了豪宅本身的條件外,也很重視節稅的效果。但依本人之見,最好是買一些房屋評定現值底的老舊建築給小孩,可以省更多稅會,再轉手賣給建商,再讓小孩拿這筆錢去買他自己想要買的豪宅,才是最簡單的方法。
這些買方也開始出現了,看來今後大安區的房地產有得玩。
請問一下由小孩到建商的這一段財產交易稅(個人所得部份)如何解決呢?
回覆刪除交易所得的課程基礎是以財稅機構的評定價的價差為基礎,不是真實的成交價的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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