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八月 20, 2006
回應[ptt]準備好走入媒體森林了嗎?(mediachaos)
要發動拒買運動並非不可能,不過真的要響映發動拒買的人,可能不是那些坐在電腦前面的人。而是那些看政論節目邊看邊罵的人。另外,這還有一點法律問題,就是商家會因為這件事告發起人什麼罪,將心比心,任何人都希望推銷商品時不使他人刻意阻礙,這點都要先設想好。如果拒買活動是幾十人,他們不但不會服,還會用法律手段來打壓;但是如果是數千人甚至數萬人,他們會一下子就屈服,還會威脅電視台換主持人或改變節目風格,如此才能達到效果,在網路上嚷嚷能吸收到一些人,但是比起政治動員來說,能量可能不太夠。但一旦用到政治動員,又變成藍綠對
抗,焦點就被模糊了。
隨著科技的發展,未來手持式電子報紙的裝置流行以後,才是媒體真正考驗的開始,屆時我相信連目前的電視台都會被上百萬的個人小媒體給打的體無完膚。現階段來說,妨礙商家的行銷動作,就法律上可能都有暇疵在,頂多發動一人一信,一人一通電話,塞爆商家的電話和郵件伺服器
還有信箱就應該很有效了。
星期五, 十一月 04, 2005
椰林上的TVBS股東結構
現在看起來, tvbs (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權結構是這樣子的:
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 持股 53% (41,360,000股)
東方彩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47% (46,640,000股)
tvbs 已發行總股數: 88,000,000 股
其一,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有限公司,就是一家設於百慕達的公司,台灣這家是它的分公司 (不是子公司),這家公司是公司法第 4 條所稱的外國公司。(公司法第 370 條:外國公司之名稱,應譯成中文,除標明其種類外,並應標明其國籍,)
其二,東方彩視投資公司的唯一股東和 tvbs 另一股東是一樣的,但是東方彩視投資公司並不是百慕達這家公司的 "分公司",而是 "子公司",因此東方彩視並非外國公司,tvbs 的股權結構可以畫成這樣子:
(外國人) 47%
百慕達公司-────────┐
│ │─tvbs
└───東方彩視──────┘
100% (本國人) 53%
再來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
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
看 到沒?這條是規定 "直接",並未禁止 "間接" (明示其一,排除其他),tvbs 直接由外國人持有的股份只有 47%,另外 53% 的直接持有人並非外國人,所以, tvbs 現在的股權結構是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的規定,民進黨的問題在於,沒搞懂直接投資的 "直接" 是什麼意思,我知道有人會說這是在鑽法律漏洞,
在行政法依法行政的原則下,要堵這個漏洞, 我想只能修法,而且不能溯及既往,頂多只能參照廣播電視法第 5 條第 6 項,要求限期改正。
另一個網友tumauren有貼上香港TVBS的文件
看看香港TVB公司透過百慕達公司收購tvbs股權的交易資訊 第六頁 第十一頁
香港TVB公司透過百慕達公司直接支付9億元收購tvbs 使其持股由70%上升至100%
星期四, 十一月 03, 2005
要打壓TVBS無需用這種方法
我認為DPP的頭殼有很大的問題,大家都懷疑Nilson的收視調查有很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收視率。今天如果要讓電視台死得很難看,最簡單的方法是把公交法往王家和辜家戴頂違反公平交易的大帽子。
怎 麼說呢?如果中華電信的MOD也可以播所有現在的有線電視節目的話,哈哈哈。Nielson就不需要存在了,因為這會逼使王家和辜家還有南部那些獨立系統 業者,更新自己的設備全部成為機上盒,那麼真實的收視率就會出爐,而且會發現一件驚人的事實…電視沒有多少人在看,那個收視戶十萬人是騙人的,2100的 收視人數可能只有兩三萬人而已,廣告主會大砍廣告費,迫使2100、大話新聞、小妹大、雙嬌、高峰這些節目必需改變型態,當然,真正的收視率出現,很多電 視台得調整經營方向,不然不到兩個月,虧損會大增,因為所有廣告主會去大幅砍他們的廣告費。當然,政府就無需去打壓他了,第一是影響力並沒有想像大,二是 反正他們這些節目都會因為真實收視率曝光而面臨結束的壓力,幹麼要打壓。
這些談話節目最無聊的地方,就是只會謾罵,不提如何防堵,只是利用觀眾的情緒在騙廣告費,有娛樂效果,但對法要怎麼修,行政機關執行的缺失在那裡,卻沒看到任何人在說,只是表演給觀眾爽的而已。
但是王家和辜家這兩個家族會想盡辦法不讓這件事成真,因為他們母子孫公司交叉持股的問題非常嚴重,要是電視台這群「騙人的金雞母」被真實收視率搓破,那種骨牌效應非常可怕,最後可能得和陳由豪一樣全部落跑海外吧。
倒不如為了我們收視者的權益,發動公投要求這兩個家族不準獨攬頻道的代理權,還比較實際一點,這樣才有機會有健全的媒體市場。
星期五, 八月 26, 2005
[回應]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尼爾森在美國只有五千個人數計算器。作者舉了一個最重要的實例:你在印地安納州開了一個gym,想了解該地區18-34的人在週二熱門時段看什麼節目,但是人數計算器無法告訴這個資料。
而尼爾森的問卷有另一個問題:大部份的人都到週末才填問卷,寫的只是記得的節目,不是全部看過的節目,而對長時間看電視,不停換頻道的人這日誌也沒用。
作者的結論是:強迫廣告商為不實且不具代表性的數據付鈔票。電視圈都知道這些事,但美國沒有一家廣告業者願意做,因為太花錢。他寫的內容非常多,其中有牽扯到一些廣告商和電視台的心態:讓別人去做,自己再搭便車,所以根本沒辦法成。
看了你的分析,投票這條路是行不通。那我想到另外兩個方法:
1.回到我說的,如果頻道業者如Discovery、TVBS找中華電信(setup box可以計收視率)開播節目,而有線系統業者以斷訊來呼應的話,就要向他們課以數倍於損失的罰鍰,而且隨著斷訊時間增長,還要再提昇處罰的金額,不繳錢 的話,就把整個系統業者查封拍賣,當然囉,這種法案連寫成草案的機會都有問題,還有賴消基會到每個社區演講加募款讓大家了解,如果「利」委自己不做,民間 可以自己來推,現在網路很方便,要連署不是難事。
2.成立一個反制團體,針對看不爽的節目,發動抵制該節目廣告商品的活動,由廣告商去壓迫節目制作人的效果是最佳。當然囉,這種方式會發生什麼事我還不曉 得。Discovery下個月要播出科學檢視性愛過程的 節目,就有某些宗教人士就有意見,我自己很想看,但是碰到衛道人士去抵制那怎麼辦呢?我想到這種方 式的目的只有一個,讓製作人在製作節目時,要考慮不同收視戶的感受,尤其是口水節目這種容易激化對立,又提不出政策和法案。很多人會認為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可是要換個角度,那些被這種節目影響的人,他還是會影響到我們。一個每天看汪笨湖的人和另一個每天看文茜小妹大的人碰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呢,這種電視節目只留給觀眾義憤的情緒,可是並沒有讓觀眾了解有那些解決方案在進行,對觀眾的心理健康不是什麼好事,而且沒有醫生告訴他,這種節目看久了會引發心臟病。
我覺得我們在這邊討論多少算播一些種子吧,至少大家都在想些方法來解決這個主題,我也不認為我想的一定可行,胡亂想些東西,搞不好可以激發別人想到更適當的方法,這樣就算播種成功。
星期二, 八月 23, 2005
[回應]新聞自由之死─我看東森S出局
我支持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但是我認為要對那些報導不實還有用誇張手法來報導新聞的節目實行制裁。新聞局本來就沒有必要存在,民眾要的是可以制裁不良節目的權利,而且要方便實行,這樣電視台才不敢為了收視率做爛節目。
如果我不小心轉到大話新聞或2100,我覺得我不滿意這個節目,目前的做法只能消極的不看。但是對我而言,我覺得那段時間讓我心情不愉快,我應該有權利向該節目求儐;當然,如果我看了Discovery或NCG一些好節目,也應該可以讚揚該節目。
現代科技其實可以做到這件事,只要每個收視放裝個setup box,並加裝個投票程式,要求用戶在收視當中或之後可隨時進行該節目的投票, 新聞局可以設立一筆基金獎勵收視戶投滿意度高的節目,處罰滿意度低的節目,要求該電視台支付金錢,這樣就可以把問題解決掉,而且不會有政府干預媒體的現 象,一切都是節目制作人自己負責。被政府罰錢大家都會抗議政府干預,可是被觀眾罰錢的話,就不太一樣。
這是很初步的想法,不過我相信王家和辜家不可能讓setup box和目前的頻道串連,因為真實的收視率一旦曝光,這兩個家族大概就垮了。
星期三, 八月 17, 2005
回應「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其實不論是王家或辜家,都面臨一個「兩難」窘境。怎麼說呢?最近我們家的萬象有線電視也一直鼓吹我們要換數位線,他們還要我們多付一千多的setup box,先不管這些收費的合理性何在,王家和辜家旗下的系統業者,可以依用戶家中setup box把頻道訊號回傳到系統業者,這樣就可以統計同一時段有多少人在看,還可以區分出來誰是持續看的數目,誰是轉來轉去(有人看電視看到廣告就轉台),再 以居住地區來區分(從地址可以大略知道用戶的經濟實力),這種「收視普查」,可以讓AC Neilson無用武之地,用電話市調時還是會碰到一些人拒答,也有人搞錯自己看的節目。
但是王家和辜家在所有cable都改成數位會因此公布真實的收視「用戶數」嗎?一定不會,廣告主有可能發現電視頻道收視戶數過少,客戶群不足,把廣告 費大刀一砍,逼電視台接受,那他們兩家旗下電視台就倒一堆,而這些電視台本身負債累累,一旦營收下滑滑,不僅被抽銀根,而且還連帶影響到母公司和其他持股 的子公司,骨牌效應會讓這兩家族重傷甚至倒掉,看看
所以,還待立委諸公去修法,讓真實的收視率曝光,爛的電視台自然就垮掉;使中華電信還有其他固網業者跟這兩個家族車併吧,讓月費降低,這樣對消費者才有利。
星期二, 八月 16, 2005
回應"政府以蠅頭小利,掩藏中華電信釋股的大問題"
東森與和信早就利用有線電視線進入ISP的市場,只是品質較不佳而已。
to tim和clive
要 把機器設備這些東西買回來,在現實上有困難,到時侯的機器設備還是要找人維護,而這些線路的中心點都是中華電信的區中心,不容易分開來。解決方法還是要 回歸到法令問題,民營業者和中華電信每年支付固定費用給電信總局,而電信總局可能撥一筆錢給中華電信做為線路管理費,中間有很多財產權的問題待釐清,現階 段最大的問題在那些員工,要怎麼處理他們後續的工作生涯呢,直接裁掉會發生社會和政治問題,必須要細緻一些。
to milk
WiMax並不一定如賀陳旦所想的那麼可怕,請看 WiMAX的真實面貌有線環境還是會比無線更快速更可靠,WiMax只是互補網路而已,除非WiMax一開始的策略就是以不和有線電話連通,用低廉固定月租費率來打死有線和其他無線業者,不然一定會被在位者給吸收納編。
星期五, 八月 12, 2005
【回應】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我覺得拍賣的問題沒太大意義,還不如限制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在面對原頻道要另 闢管道,走ADSL的線路時,如果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聯手斷訊(國內 只有王家和辜家還有一些小獨立業者)必須向斷訊的業者課以數倍於用戶月費的「懲罰性罰緩」,以保證各個頻道不會被單一管道給綁死。
我固定看的 節目不多,為什麼要被系統業者這樣「包裹」起來呢?甚至說真的,我認為COD(channel on demand)加POD(program on demand)比較合我的需要,一般人我想也差不多吧。如果在Yahoo上面可以直接看電視節目的話,我幹麼還要坐在電視機前面呢?
星期日, 一月 09, 2005
被破壞中的電視台
最近中華電信推MOD,Seednet推DFC,不斷地侵蝕東森與和信的地盤,雖然東森與和信自恃壟斷有線電視的線路和最重要的頻道,並且也推自己的 機上盒,但我想最後的贏家大概還是CHT吧,畢竟有人不用電視,但應該只有少數人沒有電話吧?可是不盡然是CHT提供的MOD,也許是其他業者的MOD。
前兩個月接觸到一家新的MOD商,撇開他與CHT密切合作的技術夥伴關係,用經銷商的方式來推行這項服務,最重要的是辦很多特產行銷活動來刺激購物消 費,這就是目前購物台所缺乏的。當經銷商傳通簡訊給用戶那些農產品有在特價,在第幾頻道開賣,用戶只要用搖控器選到那個頻道,用上下左右加確定,再加個數 字就可以完成消費,傳遞購物訊息又多了一條管道,也讓家庭主婦花在現有購物台的注意力又被分散了。
購物其實還是小事,最麻煩的應該是這家 MOD商把上百萬的 頻道開放出來,供任何想擁有媒體的個人或公司來使用。這對現在的有線電視台,將是最嚴重地破 壞行為。侯佩岑可以成立自己的個人頻道,只要有人提供內容,她就可以主持,然後做自己想做的時尚專輯,我想也有人願意在她專屬的節目放廣告。而陳立宏、黃 光芹、鄭弘儀還有李敖、趙少康這些名嘴,可以擁有自己的頻道,卯起來罵另一邊顏色的政治人物,還可以用MOD的方式,把過去幾集放著讓觀眾點選。至於「發 現台灣」會面臨很多個人旅遊者,用DV拍下來,剪接好的個人影片稀釋掉觀眾,未來會有一大堆「發現台灣台」出現。剛考上大學的學生要怎麼樣選擇社團呢?沒 問題,就上學校社團專屬頻道,想看幾個社團就看幾個社團,還可以一直要求重播。最大的保險公司可以用它來做內訓頻道,員工一回家就開電視來上最新的金融商 品課就ok了。威而剛的大藥廠可以讓合作醫院快速了解又有什麼新的藥,減少業務解說新藥的時間,而是讓業務花時間去跟醫生搞關係。
當家家都裝機上盒,真實的收視率就會出現,到時侯廠商不需要仰賴市調公司提供的『怪怪採樣報告』,廣告價格就更容易決定。而電視台被迫要製造更有收視市場的節目,但是已經過份分眾的市場,沒辦法養活節目,所以最後還是得走回整併一途。
未來是少數新聞社加節目製造商,還有大量小眾媒體充斥的世界,電視台還得面臨新的科技問題如SNG手機的問世,造成大量的業餘記者,還有很多夠專業的記者們,合製節目來賣錢,電視台會面臨很嚴苛的生存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