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月 21, 2008

台灣經商環境大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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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 on 我發現一件事:申辦公司與企業破產及獲得信貸是有很大的關係的。申辦公司愈容易,且破產保護程序愈完整,會鼓勵人去多創業,創業活動一多,自然會有金融機構切入這塊市場。可惜,阿九和國民黨立委那些王八廢物,捨本逐末,把中國大陸當一切的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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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世銀評比台灣經商環境退步,所以很好奇找到了世銀衡量商業規則的網站

當然,看到China, Taiwan 中國台灣的字樣實在是很…

但先不管這個字眼,說說人家評比的方法,大致還蠻公道的。

開辦企業、申請建照、雇用工人、註冊財產、獲得信貸、
投資者保護、繳納稅款、跨境貿易、合同執行、企業破產

十項來評比

阿九現在能做的是在繳納稅款、跨境貿易還有獲得信貸 這三項行政院可以做的來解決

繳納稅款的問題是兩個月一次要算一次營業稅。還有繳其他鳥稅,為什麼不一個月內搞定

跨境貿易現在就冀望CEPA啦,但對岸好像要我們在政治上讓步哩。

如何讓獲得信貸容易呢?很簡單,他只要再開放一百家外資大銀行進來,信貸市場就會熱起來,只要蔡吳辜不要在那邊阻撓即可。

申請建照有一部份在行政院一部份在立法院。如測量大隊有測量費、一堆審圖費、核照等繁複程序。程序愈多,就代表經手愈多,代表承辦人員愈可以…每個章蓋下去建商就開始賺錢的話,那蓋章的動作有沒有價值啊?而新加坡呢?全在電腦上跑,電腦很冷血,只會看圖、文件有沒有正確,也沒有蓋不蓋章的問題。

而建築技術規則是一部利益團體弄出來的四不像,讓我們和世界規則永遠無法接軌。只能用落日條款來解決這個問題了。最大的問題是:公設到底該怎麼登記才符合現實?房子比較大,並不代表公共電梯和大廳用得比人家多啊!

投資者保護方面,我覺得是缺乏「懲罰性條款」,君不見美國的州檢察官可以起訴大銀行,結果他們非得自己花錢把aution-rate debt買回,台灣在這方面不夠週延。

另外,我們的破產保護條例很有問題。不清楚為什麼在企業破產上可以進步?

雇用工人最明顯是外國人的聘雇,龜毛的規定讓很多人沒辦法來工作。

合同執行的問題是:法官太少,所以案件堆積很多。大部份用簡易庭就可以解決,又缺乏制式的標準程序加速處理。

阿九現在該做的事,是去找王金平、吳伯公商量,請那些尊敬的K黨立委們,團建一致,修改過時法條。並努力去加快行政院的作業速度,這才是台灣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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