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28, 2008

誰賺了陸客的錢?

我主辦的是第三類大陸客,也就是旅居海外這部份,他們離開偉大的大陸國境,共產黨沒辦法管制他們來台的數量。但是,待在國境內那13億人口,共產黨有絕對、無上、高大、他說了算的管制權。

我就我所知道的來說吧
  1. 大陸國境內來台灣,必須要對岸的發入台證,他才能搭飛機過來,不是我們願意核準就能成行,所以人數是陸方決定不關乎我們。
  2. 現行的每人每天團費80美金團費,是含住宿的。所以七月時鳳凰旅行社硬著頭皮接一團進來,旅客還住台北五星飯店之一的國賓,80美金要住國賓飯店,差額就得靠旅行社自行吸收囉!業內流傳鳳凰光這一團就虧損250萬元。
  3. 目前大陸境內幾乎只有國旅和青旅這兩家旅行社能承做陸客來台,請試算一下,每個人十天九夜的旅費約10000-12000人民幣合新台幣是44000-53000元,只給台灣旅行社一人一天80美金,十天下來是80 x 10 x 30=24000元,再扣掉團體旅遊來回機票算12000台幣吧。大陸旅行社一個旅客可以賺多少錢?就用44000-24000-12000=自己算不想講,更重要的是,台灣旅行社跟大陸旅行社請款得經過繁複的三個月以上手續,國旅和青旅倒帳機率近乎零,但是國營企業的作業總有一定的程序。
  4. 觀光景點的商店,已被大陸方旅行社簽下來,所消費的金額,退佣要退回大陸方,台灣方一毛錢也不要想分。
  5. 有傳聞:如果台灣旅行社因為成本的關係沒辦法做,那就應該開放大陸的旅行社來直接入股、或直接來台開立子公司承接。屆時,航空公司、旅館、巴士、觀光景點商店,都讓大陸方經營,如此一條龍的作法,把大部份的錢都賺回大陸旅行業者的口袋。
  冀望十月的談判,國民黨的腦筋能突然靈光幫台灣談到好條件吧。

2 則留言:

  1. wow, 没想到我党算盘能打的这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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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希望國民黨有談判的頭腦跟藝術!

    您好, 我想請問關於第三類人士到台灣自由行的事宜!

    我跟我未婚妻目前居住在紐西蘭,
    年底她想跟我到台灣見我父母,
    她目前是大學生, 在紐西蘭居住將近兩年!
    不知道合不合乎申請標準?
    我還未詢問這裡的台北辦事處.

    另外一件事情就是關於第一點大陸國境內來台, 我未婚妻年底會先回國然後再從中國到台灣, 這樣的話她是否要辦入台證? 如果我們不搭直航的班機, 而是先到香港然後再從香港進入台灣這樣是否可以? 會需要額外的文件跟手續以及會不會給她帶來困擾. (好比說被認為偷渡之類的...)

    謝謝

    Your Sincerely
    K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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