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16, 2005

My medicare policy

  我最近有找經紀人看一下大部份公司的商品,看來每家都想辦法外加醫療險的理賠項目來收錢,就舉我自己在南山新增加的為例,我不過是把住院日額提昇到 3500元,因為同事胃穿孔住院一天就要加2500元去住雙人房,我才驚覺我的日額不夠。但是光是這樣業務還是一直要我買重大疾病、骨折險、意外失能日 額給付,我後來只有加手術津貼這個每家都有的東西,還有一個意外門診,不過後來覺得南山真是賤,把意外門診附加在意外險底下,後來想想實在不應該加這種無 聊的東西。


  住院的開銷是醫療中最大的,至於每家都會發明一些獨門商品來叫客人買,業務員當然會說誰誰誰用到這個東西,我們先假設業務 員說的是實話好了,但是到底 這玩意兒的發生率有多高?舉例骨折險好了,我當然知道在自己家裡走路也可能滑倒而骨折,可是這個衰事的發生率有多高呢?我們身邊都常聽到誰住院,但是有常 聽到誰骨折嗎?這個保費怎麼算出來的,我們一直都不知道,這些死王八蛋這麼多年還是不肯揭露資訊。

  而失能險這種東西理賠上會不會有問 題呢?我投保的時侯所從事的工作和需要理賠時發生的工作是否一樣?除了眼睛失明,就算四肢發生殘缺也有不同情況,若 發生在苦力的話沒爭議,但是程序員斷條腿對他的工作表現應該影響比較少吧,我覺得這種失能保險的理賠方式蠻差勁的。影響全部工作和部份工作要怎麼樣做認 定?最合理的情況應該是依意外險那種等級表理賠方式來給付,但這樣保險公司就沒有辦法有什麼說辭不理賠,也無法顯出自己和別家的不同。

  我聽到業務員說客戶跌倒把骨盆摔裂,因此可以申請失能險,然後她還是在照常工作,只是會有些疼痛,這樣和斷條腿(工作要常站立)一樣是全賠,講得好像跟南山保撿便宜。但我聽起來這邊撿便宜,可能另一邊就是讓保戶要告公司,因為我認為條款設計不良才會發生這種事。

  說難聽的,保這些附加的醫療險到65歲以後,保險公司就不管我的死活我也覺得很杜爛,擺明那時侯要賣我高額的長期照護險之類的東西。看來醫療險每年還是得了解一下醫療費用的變化,現在轉診制度剛實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鳥問題,或者搞不好病房費會降低這些都難說。

  要保還是先注重自己的住院病房,還有手術津賠這兩個老玩意兒吧,其他的東西就要多看條款,注意有無我說的條款設計不良的問題。如果哩哩渣渣愈來愈多錢,我去找Bupa就好了,還買台灣的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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