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但是我認為要對那些報導不實還有用誇張手法來報導新聞的節目實行制裁。新聞局本來就沒有必要存在,民眾要的是可以制裁不良節目的權利,而且要方便實行,這樣電視台才不敢為了收視率做爛節目。
如果我不小心轉到大話新聞或2100,我覺得我不滿意這個節目,目前的做法只能消極的不看。但是對我而言,我覺得那段時間讓我心情不愉快,我應該有權利向該節目求儐;當然,如果我看了Discovery或NCG一些好節目,也應該可以讚揚該節目。
現代科技其實可以做到這件事,只要每個收視放裝個setup box,並加裝個投票程式,要求用戶在收視當中或之後可隨時進行該節目的投票, 新聞局可以設立一筆基金獎勵收視戶投滿意度高的節目,處罰滿意度低的節目,要求該電視台支付金錢,這樣就可以把問題解決掉,而且不會有政府干預媒體的現 象,一切都是節目制作人自己負責。被政府罰錢大家都會抗議政府干預,可是被觀眾罰錢的話,就不太一樣。
這是很初步的想法,不過我相信王家和辜家不可能讓setup box和目前的頻道串連,因為真實的收視率一旦曝光,這兩個家族大概就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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