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月 12, 2005

【回應】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駱:

  我覺得拍賣的問題沒太大意義,還不如限制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在面對原頻道要另 闢管道,走ADSL的線路時,如果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聯手斷訊(國內 只有王家和辜家還有一些小獨立業者)必須向斷訊的業者課以數倍於用戶月費的「懲罰性罰緩」,以保證各個頻道不會被單一管道給綁死。
  我固定看的 節目不多,為什麼要被系統業者這樣「包裹」起來呢?甚至說真的,我認為COD(channel on demand)POD(program on demand)比較合我的需要,一般人我想也差不多吧。如果在Yahoo上面可以直接看電視節目的話,我幹麼還要坐在電視機前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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